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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報稅合同
甲方:深圳市辰信會計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龍華區龍華街道三聯社區和平東路金鑾時代大廈913
聯系人:王先生 電話 13530927253
聯系電話:400-666-8052
乙方:東莞市辰信會計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東莞市南城街道鴻福西路國際商會大廈308
聯系人:王先生
聯系電話:13424804848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因經營需要,現為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雙方本著誠信、平等、互利之原則,經雙方代表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代理時間及內容
1.自2023年12月至2024年11月止(按賬期核算,報稅期是自2023年12月至2024年11月止,為期12個月)。
2.代理內容:
稅務申報、稅務實名采集、工商年報、財務咨詢。
二、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建立健全的企業管理制度,依法經營,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保證原始憑證的真實、合法、準確、完整,積極配合乙方工作。甲方在每月30日前為乙方提供完整的會計資料,包括各種發票的使用情況、銀行存款的詳細情況(出示銀行對賬單)。如果甲方提供資料不全、票據失真致使乙方無法繼續工作,從而導致工商稅務處罰,由甲方負責,甲方并對提供的會計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2.安排專人負責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付,按《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要求保管好所有的往來單據。
3.做好會計憑證傳遞過程中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4.及時準確將收到工商、稅務部門的信件、電話等內容轉交或傳達乙方。
5.按本合同規定及時足額的支付代理報稅費用。
6.為乙方派出的代理報稅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合作。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制度》及《企業會計準則》和各項稅收管理等有關規定開展代理報稅業務。
2.根據甲方的經營特點和管理需要,選擇相應的會計核算制度。
3.按時完成稅務申報工作。
4.按時完成工商年報工作。
5.乙方安排會計提供甲方所需的財務咨詢。
6.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會計資料,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資料丟失,應由乙方負責彌補并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
7.對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業機密和會計資料嚴格保密,不得隨意向外透露、出示和傳遞。
8.稅務部門到甲方檢查工作,必要時乙方列席會議,根據需要向稅務部門匯報。
9.負責報稅有關資料的完整準確合法有效并負相應責任。
四、結算方式
1、簽訂合同時向乙方每年支付人民幣叁仟肆佰元整代理費(¥3600.00),甲方一年開票總數二十張以內,報稅費用收300一個月,超過二十張報稅費用為400一個月,若甲方因故超過10日不支付代理費用乙方有權不再為甲方提供代理報稅等有關方面的服務,出現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2、代理期間因甲方委托事項發生變化的,需按照甲乙雙方重新商定的代理費用。
五、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章并付款之日起生效,本合同自動續期一年。乙方有權以口頭方式隨時通知甲方解除代理所有事項。
六、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如有違反合同的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如甲方在代理期間無故解約代理費不予退還。
七、其他有關事項
1.甲方應留給乙方詳細的聯系方式,在報稅期,需甲方提供公章及資料,如果與甲方聯不上,其后果由甲方負責。
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及時完成會計核算,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須及時糾正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3.如服務范圍超出本合同約定或業務量明顯超出預期,甲方應酌情增加服務費。
4.銀行任何業務乙方不予辦理
5.如需變更工商需另付乙方變更費用
6.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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